注意事項:
1.對涉及有審批要求的項目,必須提交相應的行業許可批準證明材料(如:新藥、醫療器械、動植物新品種、農藥、化肥、獸藥、食品、通信設備、電力設備、壓力容器等),除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科技成果外,其獲得批準時間達到2年以上(即2018年12月31日前已獲得批準)
2.市科學技術獎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和科技進步獎,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為一個申請項目的完成人參加評定。
3.上兩個年度(指2019年度或2020年度)市科學技術獎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和科技進步獎獲獎項目完成人,不能作為完成人申報本年度市科學技術獎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和科技進步獎。
4.屬于兩個以上(含兩個)完成人合作完成的申請項目,必須提交完成人合作關系證明、出具合作完成的證明材料。
申報條件&資助額度:
序號 | 項目名稱 | 資助標準 | 申報條件 |
1 | 市長獎 | 300萬 | 申請市長獎的,應當是在當代科學技術前沿取得重大突破或者在科學技術發展中有卓越貢獻,或是在科學技術創新、科學技術成果轉化和高技術產業化中,創造巨大經濟效益或者社會效益的自然人;應當由市、區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推薦提名;項目的主要工作應當在深圳市內完成。
|
2 | 自然科學獎 | 一等獎100萬元 二等獎50萬元;
| 應當是在基礎研究和應用基礎研究中闡明自然現象、特征和規律,做出重要科學發現的自然人,要求: 1.僅限于在國內立項的科學研究成果,其代表性論文、論著公開發表時間2年以上(即2018年12月31日前發表); 2.每位完成人必須是代表性論文或論著的作者,排名前3位的完成人(含少于3位完成人的)必須是代表性論文、論著的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 3.項目所附材料清單中的代表性論文或論著,以申請書所列目錄及重要性順序提交,不超過8篇。
|
3 | 技術發明獎 | 一等獎100萬元 二等獎50萬元;
| 應當是運用科學技術知識做出產品、工藝、材料及其系統等重要技術發明的自然人。要求: 1.申請項目必須有已經獲得國家授權的發明專利,且推廣應用時間在2年以上(即2018年12月31日前已應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科技成果不受推廣應用滿2年的限制; 2.本項目前3位完成人(含少于3位完成人的)必須是項目授權知識產權的發明人; 3.項目申請書所列主要技術專利,不超過10件,發明專利必須提交相應證書、摘要頁、權利要求書和說明書;
|
4 | 科技進步獎 | 1. 技術開發類和重大工程類項目一等獎獎金100萬元,二等獎獎金50萬元; 2. 社會公益類項目一等獎獎金50萬元,二等獎獎金30萬元。
| 應當是在應用推廣先進科學技術成果,完成重大科學技術工程、計劃、項目等方面做出突出貢獻的組織或者自然人。 要求:申請項目研究成果整體推廣應用時間在2年以上(即2018年12月31日前已應用);重大工程類項目要有國家、省或者市發改部門立項批文,并提交2018年12月31日前的工程竣工驗收報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科技成果,申請科技進步獎不受上述限制。 |
申報時間:4月2日至5月16日18:00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