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高質量發展政策(一)
【項目名稱】國家“專精特新”重點“小巨人”企業
【主管單位】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
【資金類別】支持中小企業“專精特新”發展專項
【政策內容】
中央財政安排獎補資金,引導省級財政部門、中小企業主管部門統籌支持以下兩個方面:
一是重點“小巨人”企業。由工業和信息化部商財政部從已認定的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中擇優選定(不含已在上交所主板、科創板和深交所主板、中小板、創業板,以及境外公開發行股票的)。
【補貼額度】
批復當年、實施期滿1年及滿2年時,按照預算管理規定、分年度績效考核結果及工業和信息化部建議,按程序滾動安排獎補資金,切塊下達省級財政部門,確定資金分配方案(獎補資金90%以上用于直接支持重點“小巨人”企業)。
【重點支持】
《工業“四基”發展目錄》所列重點領域:核心基礎零部件(元器件)、關鍵基礎材料、先進基礎工藝、產業技術基礎。
【申報條件】
1.基礎條件:工業和信息化部認定的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不含已在上交所主板、科創板和深交所主板、中小板、創業板,以及境外公開發行股票的)。
2.產業導向方面,屬于《工業“四基”發展目錄》所列重點領域或制造強國戰略十大重點產業領域;或主導產品屬于關鍵領域“補短板”、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填補國內空白(國際空白);或與重點行業龍頭企業協同創新。
3.專業化程度方面,主營業務收入占營業收入比重70%以上。
4.創新能力方面,截至上年末的近2年研發經費支出占營業收入比重4%以上;且滿足以下三項條件之一:擁有有效發明專利2項以上、自建或與高校和科研機構聯合建立研發機構、主持或參與制(修)訂國際國家或行業標準1個以上。
5.經營管理方面,取得相關質量管理體系認證(如ISO9000質量管理體系、ISO14000環境管理體系認證等)。
6.成長性方面,上年主營業務收入增長(不作為第一批申報條件);或有上市計劃(已遞交申請書或已進入輔導期)。
國家“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高質量發展政策(二)
國家公共服務示范平臺
【主管單位】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
【資金類別】支持中小企業“專精特新”發展專項
【政策內容】
中央財政安排獎補資金,引導省級財政部門、中小企業主管部門統籌支持以下兩個方面:
二是公共服務示范平臺。由省級中小企業主管部門商同級財政部門從工業和信息化部(或省級中小企業主管部門)認定的國家(或省級)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中選定,每省份每批次自主確定不超過3個平臺。
【補貼額度】批復當年、實施期滿1年及滿2年時,按照預算管理規定、分年度績效考核結果及工業和信息化部建議,按程序滾動安排獎補資金,切塊下達省級財政部門,確定資金分配方案(獎補資金90%以上用于直接支持重點“小巨人”企業)。
【申報條件】
屬于工業和信息化部或省級中小企業主管部門認定的國家(或省級)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并且提供技術創新服務,上市輔導等融資服務,創新成果轉化與應用、數字化智能化改造、知識產權應用、上云用云及工業設計等服務。
什么時候申報呢?
廣東省第一批:2021年3月15日前申報。
廣東省第二批:2021年6月15日前申報。
廣東省第三批:2022年6月15日前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