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建筑設計圖?
建筑設計圖是指用來完成建筑施工的圖紙。因為建筑設計的復雜性,其主要分為建筑方案設計與建筑施工設計兩個階段。建筑方案設計通常包含建筑方案圖、建筑效果圖、建筑總體圖和結構圖;而建筑施工設計則是建筑設計師通過一系列數學計算及技術上的衡量繪制建筑施工圖,將設計方案中設想的建筑建造成實體建筑物。
因此,建筑設計圖包含了建筑設計與建筑施工兩個階段的所有圖紙。
建筑設計、施工過程中所產生的設計圖是否受著作權法保護?
《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侵害著作權案件審理指南》(以下簡稱《審理指南》)第2.7條第三款規定:“體現建筑作品外觀美感的建筑設計圖,可以作為美術作品予以保護。”《審理指南》第2.8條第二款規定:“僅用于施工的建筑設計圖屬于工程設計圖。”因此,在種類繁多的建筑設計圖中,屬于美術作品和工程設計圖類別的設計圖是受到著作權法保護的。
但《審理指南》第2.8條第一款也明示工程設計圖中包含的技術方案、實用功能、操作方法等,以及地圖、示意圖中包含的客觀地理要素、事實等,不受著作權法保護。因此,我們在確定工程設計圖的著作權時,應該排除掉其中的技術方案、操作方案等客觀事實要素。
如何理解建筑方案設計圖與建筑施工設計圖的關系?
建筑施工設計圖往往是依據建筑方案設計圖完成的。實踐中,建筑方案設計圖會匯報有關行政主管機關審批,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建筑工程設計文件編制深度的規定》(2016年版)第1.0.4條規定:“對于技術要求相對簡單的民用建筑工程,當有關主管部門在初步設計階段沒有審查要求,且合同中沒有做初步設計的約定時,可在方案設計審批后直接進入施工圖設計。”也就是說建筑施工圖設計不得隨意更改原方案設計或初步設計的內容。
而在司法實踐中,建筑設計圖的著作權爭議點往往圍繞建筑施工設計圖展開。請求保護的建筑施工設計圖往往在設計指標、設計性能、設計規范等方面與建筑方案設計圖中涉及的內容相同。但建筑方案設計圖中的設計指標、設計性能、設計規范等內容均屬于思想的范疇,建筑施工設計圖是針對前期提交的建筑方案設計圖中設計指標、設計性能、設計規范等內容的具體表達,與其內容相似并不影響建筑施工設計圖的獨創性。
依據建筑設計圖建造出來的建筑物是建筑作品嗎?
首先應當明確的是,我們日常生活中經常提到的建筑物并不一定屬于建筑作品。著作權法上的建筑作品與建筑學上的建筑作品不同,《著作權法實施條例》第四條第(九)項規定:“建筑作品,是指以建筑物或者構筑物形式表現的有審美意義的作品。”《審理指南》2.7條規定:“建筑物本身或者建筑物的外部附加裝飾具有美感的獨創性設計,可以作為建筑作品受著作權法的保護。建筑材料、建筑方法、功能性設計等不受著作權法保護。”
由此可見,只有具有藝術審美意義的建筑才能構成著作權法上建筑作品,例如巴黎盧浮宮、國家體育場“鳥巢”、悉尼歌劇院等具有美感的建筑,而像一般的商品公寓樓、隨意搭建的棚屋等不具有美感的建筑,都不能構成建筑作品。
而建筑物外觀以外的內容,不論建筑材料多么新穎,建造時采用了怎樣先進的技術,這些內容體現的都是技術性創造,而非藝術性創造,是不受著作權法保護的。
司法實踐中,建筑設計圖侵權判賠數額的認定依據是什么?
根據《審理指南》相關規定,應優先根據權利人的實際損失或侵權人的違法所得來確定損害賠償數額。在使用這兩個因素均無法精確計算時,除依據在案證據外,還可以結合作品類型、作品市場價格、行業經營主體盈利模式及正常利潤率等因素裁量確定賠償數額,且該數額可以高于法定賠償最高額。
如若無法以上述提及的合理方法裁量確定賠償數額,應適用法定賠償。法定賠償一般考慮作品的類型、作品知名度和市場價值、權利人的知名度、作品的獨創性程度等以及被告的主觀過錯、侵權方式、時間、范圍、后果等因素。
在適用法定賠償時,如果被告存在法定惡意侵權的情況之一,法院可以在法定賠償額限度內支持原告的賠償請求或者從高確定賠償數額。惡意侵權包括以同樣的方式針對同一作品多次侵權以及明知經營行為涉及大量侵權作品、表演、錄音錄像制品,仍實施、放任或者鼓勵侵權行為等情形。(來源:中國版權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