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14日,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布消息,提示符合條件的中小微企業凡吸納符合條件的畢業生,即可申請一次性補貼,補貼標準為1000元 /人,申請可在網上完成,承諾辦結時限為8個工作日。市人社局提示,今年,符合條件的畢業生范圍由深圳戶籍擴大到不限戶籍,疫情期間招用畢業生繳納社保時限則由6個月縮短為3個月。
該項補貼的發放對象為在深圳市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且正常經營的中小微企業和在深圳市民政部門登記成立并正常經營的社會組織(以下統稱申請單位)。申請單位須吸納畢業2年內的中國大陸地區全日制大專及以上普通高校統招畢業生,或技工院校高級工班及以上畢業生(以下統稱畢業生)就業,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并連續正常繳交社會保險費滿6個月。
但申請單位在2020年4月8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間吸納畢業2年內畢業生的,其社會保險費繳納要求由6個月調整為3個月;2021年1月1日以后吸納的,社會保險費繳納要求恢復為6個月以上。勞務派遣單位吸納畢業生派遣往用工單位(企業或社會組織)工作的不享受該項補貼。
該項補貼需企業自行申請。符合條件的申請單位,應于連續正常繳交社會保險費滿6個月后的3個月內(含第3個月)提出申請。疫情防控期間,對受疫情影響不能按時辦理補貼申請的,可延期至疫情解除后3個月內補辦。
符合條件的申請單位在2020年4月8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間吸納畢業2年內畢業生就業的,可于連續正常繳交社會保險費滿3個月后的3個月內(含第3個月)提出申請;符合條件的申請單位招用處于政策過渡期的畢業生(即畢業證書簽發日期為2018年4月15日至2019年6月30日期間的畢業生),且該畢業生在《深圳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進一步穩定和促進就業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深府規〔2020〕5號)印發當月(2020年4月)仍在本單位就業的,請申請單位于2020年12月31日前自愿提出補貼申請,逾期視為放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