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受理了一起侵害拉丁舞鞋專利權糾紛案。原告貝蒂丹斯公司是一家舞蹈用品公司,擁有“三節底教練拉丁舞鞋”發明和實用新型專利權、“教練舞蹈膠粘鞋(JW-1系列)”外觀設計專利權,該公司發現某公司制造并銷售的拉丁舞鞋侵犯了其專利權,因此起訴到法院。
涉案發明的權利要求節選如下:
三節底教練拉丁舞鞋,其特征在于,包括輔助旋轉貼片;輔助旋轉貼片材質為TPU;所述輔助旋轉貼片與所述舞鞋的前掌大底固定連接;所述前掌大底的前部、中部及后部為凸起形狀,分別為第一節底、第二節底及第三節底;所述輔助旋轉貼片設置在所述第二節底底部;第一節底和所述第三節底的表面設置花紋;輔助旋轉貼片與地面接觸受到的摩擦力小于第一節底和第二節底與地面接觸受到的摩擦力。
涉案實用新型的權利要求節選如下:
教練拉丁舞鞋,其特征在于,包括,輔助旋轉貼片;所述輔助旋轉貼片與所述舞鞋的前掌大底固定連接;所述前掌大底的前部、中部及后部為凸起形狀,分別為第一節底、第二節底及第三節底;所述輔助旋轉貼片設置在所述第二節底底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