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一年畢業季
@畢業生小伙伴們
找好工作了嗎?
關于畢業生就業創業的好消息來了!
福利多多
一定要認真看哦!
根據上級相關文件要求,為扎實做好“六穩”工作,全面落實“六保”任務,切實做好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廈門市大中專畢業生就業工作領導小組印發了關于貫徹實施2020年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的意見。
一起來看看《意見》里都有哪些好消息吧!
一、實施“十個一批”擴崗行動,拓寬就業渠道開發就業崗位
1加大機關、事業單位招考(聘)力度。
在我市參加2020年全省公務員“四級聯考”職位中,應屆高校畢業生可報考比例不低于去年。
今明兩年事業單位人員招聘原則上專項用于招聘應屆高校畢業生(含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及基層服務項目期滿畢業生)。
重點加大基層教師、醫療衛生技術人員招聘力度。
2擴大國有企業畢業生招聘規模。
今明兩年國有企業連續擴大高校畢業生招聘規模,拿出新增崗位不低于50%的比例用于招聘應屆高校畢業生(含基層服務項目期滿畢業生),招聘信息同步提交同級人社部門網站公開發布。
國有企業在開展高校畢業生招聘活動中,不得隨意毀約,不得將本單位實習期限作為招聘入職的前提條件。
3多渠道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就業。
服務期滿考核合格并在原單位直接聘用的“三支一扶”人員,不再約定試用期。
從2020年起,基層服務項目畢業生服務期間按規定解除協議的,實際服務并繳納養老保險費的年限可計算為連續工齡。
4加大中小微企業支持力度吸納就業。
加大力度支持穩企業、拓崗位,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符合條件的中小微企業信貸投放,支持中小微企業擴產增產。
引導金融機構增加有效信貸供給,對保持就業崗位基本穩定或增加就業崗位等有特殊困難中小微企業2020年年底前到期的貸款,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與相關企業自主協商延期還本付息。
中小微企業招聘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符合創業項目帶動就業獎勵條件的,給予每人2000元標準的一次性帶動就業獎勵。
支持中小微企業吸納2020年應屆高校畢業生就業,穩定就業3個月且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的,按每人1000元標準給予用人單位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與我市企業招工招才獎勵就高不重復享受)。
中小微企業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和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辦理就業登記、繳交社保并連續工作3個月以上的,按規定給予企業社會保險補貼。
5動員鼓勵參軍入伍或升學深造。
面向應屆高校畢業生增加安排征兵指標,做好大學生預定兵工作,落實高校每征集一名畢業生和在校生分別獎勵3500元和2500元政策,分別給予本科、專科畢業生一次性獎勵金15000元和13000元,分別給予本科、專科在校生一次性獎勵金12000元和10000元,動員鼓勵更多應屆畢業生參軍入伍。
擴大研究生和專升本招生規模,鼓勵高校、科研院所等博士后流動站擴大博士后招收培養規模,支持企業博士后工作站、國家重點實驗室和工程研究中心等招收博士后。
6拓展新就業形態引領就業。
對“互聯網+”、平臺經濟等加大支持力度,發展數字經濟新業態,催生新崗位新職業。
鼓勵高校畢業生到服務預定、技術開發、內容付費等生產性、生活性服務業就業創業。
廈門生源離校返廈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實現靈活就業后,可按規定享受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
7營造自主創業良好環境帶動就業。
落實減稅降費、平臺獎補等優惠政策,強化創業擔保貸款支持,對疫情影響暫時失去收入來源的,在其申請創業擔保貸款時優先給予支持。
對畢業年度內高校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的,自辦理工商登記起,3年內可按每年1.44萬元限額依次扣減相關稅費。
加大創業擔保貸款貼息及獎補政策支持力度,將創業擔保貸款支持對象范圍擴大到我市戶籍畢業5年內全日制高校畢業生(含大學生村官和留學回國學生)。符合創業擔保貸款申請條件的人員自主創業的,可申請最高30萬元個人創業擔保貸款。
遴選一批大中專畢業生創業省級資助服務項目和大學生創新創業優秀項目,給予資金扶持。
支持養老、托育、家政等行業發展,鼓勵到民生急需領域創業就業。更多采用市場化辦法,給予政策支持,鼓勵圍繞社區各類服務需求創業就業。
在我市行政區域內畢業5年內全日制大中專院校畢業生(含大學生村官和留學回國學生),可按規定享受一次性創業項目啟動補助、創業場地補貼和創業項目成果獎勵。
8增加就業見習崗位輔助就業。
擴大就業見習規模至1000人,支持企業、政府投資項目設立見習崗位,增設事業單位見習崗位,鼓勵科研項目開發科研助理崗位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
為廈門生源及在廈大中專院校(含中等職業院校、技校等)的離校2年內未就業畢業生、廈門戶籍16-24歲失業青年提供見習崗位,給予見習人員見習生活補助,補助標準為每人每月1980元,見習期不超過1年。對因疫情影響見習暫時中斷的,相應延長見習單位補貼期限。
見習人員在見習期間的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委托保險公司統一辦理。以上所需經費從市就業專項經費中支付。
從2020年起,可為就業見習人員辦理工傷保險,保險費由見習單位繳交。
對見習畢業生在見習3個月(含)內留用且留用率一個自然年度內達50%以上的用人單位,根據留用人數(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并已繳交社保),按每人1500元標準向企業發放一次性留崗獎勵。
9開發基層公益性崗位安置就業。
各區分別開發30個基層公共管理和社會服務崗位,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其薪資待遇參照同行業單位從高校畢業生中新聘用人員工資收入水平合理確定,所需經費從就業補助資金或現有渠道列支。開發的公共管理和社會服務崗位,重點安置畢業年度離校未就業城鄉低保家庭、零就業家庭高校畢業生和退役大學畢業生士兵。
各區分別開發35個公益性崗位,兜底保障困難家庭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和退役大學畢業生士兵。
10開展職業技能培訓提升就業能力。
支持在廈高校按照規定開展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免費培訓,按就業技能培訓每人不超過1000元、創業培訓每人不超過1200元的標準給予各高校經費補助。
支持各區以項目制方式面向本市戶籍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開展就業創業培訓,根據培訓后考核獲取合格證的參訓人員數,給予相應補貼。對其中就業困難人員、零就業家庭成員在培訓期間再給予每課時5元的生活費補貼,補貼總額度不超過900元。
二、強化就業創業公共服務,促進就業質量提升
11推行網上招聘視頻面試服務形式。
依托全市各級校園招聘網絡平臺,推行網絡招聘、遠程視頻面試服務。
各高校、各級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和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畢業生崗位信息市級歸集、動態發布。
參加省廳開展的2020年全國高校畢業生就業網絡聯盟招聘周活動。
同時,認真籌劃、適時集中舉辦現場招聘會,擴大宣傳,提振信心。
12提升實名制就業創業服務效能。
市教育和人社部門要在6月底前完成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實名信息交接工作,并確保高校畢業生個人基本信息完整和安全。
市人社、農業農村、公安、民政、殘聯等部門要完善畢業生實名信息協同核查機制,實現信息共享。
人社部門要完善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實名制定期聯系、分類分級服務制度。
高校要持續為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提供就業信息和指導等服務。
13構建創業創新公共服務平臺。
建設市級創業孵化基地,政府投資開發的孵化基地等創業載體應安排一定比例場地,免費向高校畢業生和退役大學畢業生士兵提供。
根據創業孵化基地入駐實體數量、孵化效果和帶動就業成效等情況評選國家級、省級創業孵化基地,予以獎金獎補。
對疫情期間為承租的在孵企業(項目)減免租金的國家級、省級創業孵化基地,給予不低于3個月運營補貼。調整年度考核指標體系,對疫情期間為承租的在孵企業(團隊)減免租金的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予以激勵加分,享受相關扶持政策。
組織開展“中國創翼”“創響廈門”等創新創業大賽,在雙創示范基地開展創業就業“校企行”專項行動,發揮創業帶動就業示范帶頭作用。
支持大學生參加高水平創新創業大賽,省級以上創新創業大賽中獲獎的項目或團隊在廈創業的,給予每個項目3萬元至10萬元的創業資金扶持(就高不重復)。
推動福建省大學生創新創業基地(廈門)建設,為在廈高校大學生創業提供指導與服務。
14針對困難群體實施服務幫扶。
深化就業“紅娘”幫扶行動,“一對一”結對幫扶困難高校畢業生實現就業。
支持困難高校畢業生參加基層服務項目。
加大對困難家庭畢業生、殘疾高校畢業生群體的政策傾斜支持力度。
對生源地為湖北的2020屆我市高校畢業生留廈求職創業的,由人社部門發放一次性求職創業補貼2000元/人。
繼續做好就業援藏工作。
15精準開展職業觀念服務引導。
將組織畢業生參觀公共就業創業服務機構、企業和創業園區納入就業指導課程實踐。
加強就業指導師隊伍建設,建立職業指導師聯系畢業班制度,加強就業觀念引導。
針對今年就業形勢和疫情影響,有針對性地開展畢業生就業心理疏導。
16根據疫情影響靈活辦理服務手續。
畢業生辦理各類報到證手續時間延長至2020年9月1日。
辦理就業手續時,提交畢業證書時間本專科畢業生延遲至8月底,研究生延遲至2020年年底。
離校未就業畢業生可根據本人意愿,將戶口、檔案在學校保留2年或將檔案轉入生源地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以應屆畢業生身份參加用人單位考試、錄用,落實工作單位后參照應屆畢業生辦理相關手續。
對延遲離校應屆畢業生適當推遲落戶時限。
以應屆畢業生參加全市社區工作者、基層黨群工作者(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村居、非公)等崗位統一招聘(錄)的,聘(錄)用后參照應屆畢業生辦理報到、落戶相關手續。
17加大就業創業政策服務宣傳。
組織人社局長進校園活動,宣傳就業形勢和政策。
組織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進校園,將本地政策清單、服務清單、服務機構聯絡清單打捆打包向畢業生推送,推動政策落實由“人找政策”向“政策找人”轉變。
18完善臺生來廈就業創業服務內容。
國有企事業單位可通過公開招聘考試、專門崗位、專項招聘等方式,多渠道吸納臺灣籍高校畢業生來廈就業,為臺生來廈創業提供便利服務。
19加強高校畢業生安居保障力度。
對留廈穩定就業3個月且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的本地高校全日制應屆本科畢業生(不超過30歲),按每人1萬元的標準發放一次性生活補貼,所需經費由市級財政與畢業生就業所在區財政按6:4分擔。
加大“三高”企業骨干員工公共租賃住房、保障性商品房供給,增加保障性商品房切塊配售名額,鼓勵向優秀畢業生傾斜。
具有博士學位、或隨市重點產業項目引進的具有碩士學位(或具有本科學歷且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專業技術人才,可申請骨干人才保障性商品房。
本地“雙一流”建設高校的博士畢業生、博士后留廈就業,符合人才基本條件的,可參照世界大學排名前200名學校的博士、博士后認定為C類人才,享受最高100平方米人才住房優惠。
三、壓實高校畢業生就業責任,確保就業穩定
20深化認識,強化組織領導。
各級各部門將提高站位,切實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
切實履行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的主體責任,有序推進本轄區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確保目標任務按時完成。
21多方聯動,加強統計監測。
各級各部門將形成合力,想法設法降低疫情對畢業生就業的影響。
改革完善就業統計制度,各高校將嚴格遵守就業簽約工作“四不準”要求,健全就業狀況反饋機制,形成就業與招生、學科專業設置和人才培養工作的聯動機制。
22多措并舉,切實維護就業權益。
各級各部門將拓寬渠道,千方百計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
加強招聘單位信息審核,堅決反對就業歧視。
各高校將加強就業安全教育,嚴密防范各類不法行為。
(來源:廈門人社)